厦门出台“奖补五条”扶持消费旅游
2021-08-29 08:43:11来源: 厦门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今年以来,厦门消费市场火热升温,1月至7月,厦门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09.31亿元。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金九银十”旺季到来,厦门市再次发力,发布通知通过“奖补五条”进一步加大消费旅游扶持力度。 【“奖补五条”】 消费券优惠让利部分补助80% 鼓励全市大型商场、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和餐饮企业在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自营等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和其他在厦人员发放消费券,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在18:00-23:00时段消费券优惠让利部分给予80%补助。 电商直播最高奖励50万元 厦门市还将支持直播电商基地在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举办直播电商活动,并按线上直播销售金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下半年参展办展均有奖补 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对已报备计划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今年年底前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不含重大会展项目),按现有标准上浮20%给予奖补;对举办场地提供方,按该会展项目上浮前奖补金额的10%给予奖补。对2021年度招揽引进7个及以上会议项目的承办机构,按全年奖励总额的20%给予超额奖励。对派员参加2021年下半年由市会展促进中心组织举办的境内会展营销推介活动的企业,按3000元/人给予定额补助。 鼓励开展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 鼓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对在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申请纳入试点并于年底前获批的社区给予30万元奖励。 旅行社住宿补助最高150万元 在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对厦门市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第1、2、3晚分别给予20元/间夜、30元/间夜、40元/间夜的补助,最多补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