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专项资金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2019-09-04 08:52:11李晓平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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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范围更精准 扶持力度更大 专项资金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新修订的《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出炉 【厦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亮点】 贴息 对经认定的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给予银行贷款贴息,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以上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50万元 奖励 ●对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经逐级认定的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补助 每家企业年度申领服务补贴券总额不超过30000元;根据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60%补贴,每笔最高不超过6000元 《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场。(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供图) 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刘兆秀)为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日前,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重新修订的《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了,这是厦门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手段。和原来的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扶持范围更精准、扶持力度更大,注重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 厦门于2004年起设立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助力厦门中小企业发展。2012年,专项资金规模突破4413.67万元之后逐年递增,2015年起,专项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办法》指出,专项资金将采用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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