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13万 男子被判刑 收到指令书仍不改正,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军 通讯员 集法宣)吴某招聘工人加工生产服装,谁知活干完了,却拖欠36名工人的工资13万余元。面对相关部门开具的指令书,他还以“非用人单位主体”等理由来推脱。近日,集美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告人吴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7年5月中旬,吴某与集美区某服饰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在10月前完成服装加工任务。随后,吴某招聘多名工人进行加工生产。同年9月,加工任务顺利完工,吴某收到了该服饰公司支付的加工款24万余元。然而,给工人结算工资时,他却“翻脸不认人”,拖欠36名工人近4个月的工资,共计13万余元。 随后,多名工人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吴某应于2017年10月中旬前付清拖欠的劳动者工资。收到指令书后,吴某却无动于衷,还以其“非用人单位主体”等理由来推脱,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去年3月,吴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诉至集美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有能力而拒不支付36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3万余元,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链接 多措并举严惩欠薪 2016年以来执结1086件 近年来,集美区法院通过搭建“税法执行联动信息系统”,集中专项执行,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甚至司法拘留等手段,还与公安部门共同建立该类型案件移送的联席会议制度,携手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6年以来,集美区法院共执结涉工人工资案件1086件,执行到位资金约3829万元。 声音 承办该案的主审法官、集美区法院刑庭庭长陈于婧:在欠薪案件中,工人往往属于比较典型的弱势群体。法院通过依法追究吴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既能依法保障劳动者的财产权益,又能倡导诚信经营,同时对失信的被执行人起到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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