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规范性文件 全链条管控商办类建设项目 商办改“类住宅”停办产权登记 违规企业从重处罚,列入黑名单 东南网8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强对厦门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管理,遏制商办类建设项目变相改造为公寓、住宅等“类住宅”。 据悉,这也是厦门市资源规划局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将有力打击个别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控 《实施意见》规定,市资源规划局将从项目策划、方案审查、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等方面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力度,对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控。 其中,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资源规划分局应对各区商办类建设项目总量进行评估,根据区域内现有商办类建设项目存量,合理策划新增此类项目。 在方案审查阶段,资源规划分局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及建筑功能对方案平面进行合理性审查。其中,平面功能标注不得出现诸如“公寓”、“卧室”、“客厅”、“阳台”、“厨房”等住宅类功能描述。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卫生间、茶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必须集中设置。 同时,要求商业用途建设项目,其分割单元每层套内计容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5米,大于300平方米的,建筑层高不得超过6米。办公用途建设项目,应严格控制最小分割单元的设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得超过4.2米。 在监督检查阶段,建立巡查机制,监管人员对涉嫌商办类建设项目变相改造“类住宅”的建设项目,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查,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管平台,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建立巡查台账,落实监管人员和部门责任,促进部门主动履职,防微杜渐。 从重处罚 违规企业列“黑名单” 在违法查处阶段,《实施意见》制定了严格的惩戒措施,明确了商办类改“类住宅”违规行为的线索采集渠道、立案条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对处置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一经立案,资源规划部门将停止办理后续各项手续,包括不准变更许可、不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不准竣工土地复核验收以及停止办理产权登记。 此外,明确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违规企业,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将这两类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推送至信用厦门信息平台,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禁止被列入“黑名单”的违规企业及其控股公司参与厦门市土地市场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还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于施工期间,在项目的醒目位置增设风险提示牌,告知买受人该项目为商办类建设项目,不得作为住宅使用,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标注区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区执法局以及辖区资源规划分局监督责任人和举报电话。 |
相关阅读:
- [ 08-16]厦门出台意见 商办改“类住宅”将停办产权登记
- [ 07-31]“商改租”是商办类存量房的出路吗?
- [ 01-18]上海广州微调商办限购政策 北京商办房会松绑吗?
- [ 05-24]北京:“3·26”前已购商办房可保持现状
- [ 05-24]北京住建委:3月26日前已购的商办房可销售
- [ 05-17]北上广深等城相继调控商办项目:明确不得擅自改为居住房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