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本网原创> 正文

2018年思明区公共文明行为指数出炉

2019-08-10 16:14:26卢超颖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018年思明区公共文明行为指数出炉 思明区文明办供图

东南网8月10日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近日,厦门市思明区公共文明行为指数调查课题成果《地方治理现代化中的公共文明行为研究——思明区公共文明行为指数调查报告:2018》正式出版发行。

该课题研究由思明区委宣传部、思明区委文明办携手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开展。课题组的专家学者在总结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开展了大量的问卷调查,实地观测和深度访谈,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科学、客观地评价和分析了思明区公共文明行为指数,厘清了思明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问题及影响因素,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区级公共文明行为指数的发布,对于新时代思明区乃至其他城市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均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从本次发布的指数可以看出,思明区公共文明行为建设取得的4项成效。

公共文明建设步入良性可持续发展阶段。在抽样1000名思明区生活半年以上的国内居民、境外人士对公共礼仪、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公共网络、公共服务和公共旅游6大公共文明行为的主评(对自己的评价)、客评(对他人的评价)指数均在74分以上,整体评价“较好”。17个公共场所合计188646人次/辆次、累计200小时的总观测量中,不文明现象发生量为4333人次/辆次,总体发生率为2.3%,处在较低水平。数据反映出思明区各项公共文明行为状况整体评价在“较好”及以上,市民能较好地遵守基本的公共文明行为规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