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子驾驶证被暂扣 还敢再酒驾被厦门交警查获

2019-07-29 07:21  彭怡郡 来源: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驾驶证被暂扣 他还敢再酒驾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魏柯)7月中旬酒驾被查,驾驶证被暂扣,7月27日男子再次酒驾。这一次,男子被拘留了。

7月27日上午,厦门高速交警在辖区杏林收费站开展专项行动时,发现有一辆闽D籍面包车形迹可疑。该车在进入收费站时,故意朝旁边车道行驶,执勤民警判断该车有违法嫌疑。

民警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检查。当民警接近驾驶员时,一股刺鼻的酒味迎面而来。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当事人林某酒精含量为6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林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当民警要求出示证件时,当事人林某讲话吞吞吐吐。原来,林某于今年7月19日,在漳州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处,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7月26日晚,林某在漳州老家跟朋友喝酒至深夜。第二天早上因急于送老婆孩子去机场赶飞机,林某开车从云霄上了高速,结果还没到机场就在杏林高速出口被高速交警查获,所幸没有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林某饮酒后再次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拘留的处罚;对于其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于其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扣留车辆、罚款20元的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