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运输危险货物 车被扣下还要罚款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汤海波 通讯员 林露龙)一家公司因使用没有营运证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日前被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处,经营者将面临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日前,执法人员在杏前路杏林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货车很可疑——经营者特意用帆布遮盖住了运送的货物。但执法人员仍然发现了透过帆布两侧露出的气瓶。执法人员当场要求驾驶员和经营者出示车辆相关营运证件。经营者开始谎称车上运载的是空瓶,并假装用工具打开气瓶验证。但执法人员用手敲打气瓶听声音、抬起气瓶试重量,断定车上运载的并不是空瓶。 经查,该车辆运载了35瓶氧气、20瓶二氧化碳。由于驾驶员和经营者无法提供车辆营运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该车辆。根据相关规定,该经营者将面临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强调,运输数量较大的气体类危险货物,需要将气瓶放置在气瓶集装格中,不能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气瓶随意排列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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