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专家来厦工作 最高补助150万 用人单位、人才服务机构、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等也可享优惠补助政策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吴笛 图/刘东华)目前,许多台胞长期在厦门工作、生活,还有不少台籍大学生来厦实习和见习。值得关注的是,台湾人才来厦就业、实习、见习,用人单位、相关个人及人才服务机构均可享受优惠补助政策。 本次政策解读专栏,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台湾人才来厦就业、实习、见习的相关优惠补助政策。 接收台湾人才的企业满足条件每人补3万 政策内容:对企业接收取得台湾硕士以上学历及我市认可的高级技师资格的台湾人才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就业满一年后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3万元的补助。 台湾特聘专家最高补助150万 政策内容:一是享受财政补助。台湾特聘专家在聘期内按照每年20万元—30万元的标准,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150万元的政府补助;台湾特聘专才在聘期内按照每年10万元、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是享受优惠待遇。出入境、子女择校入学、公积金贷款、人才住房补贴、金鹭英才卡等方面均有优惠。 符合一定的条件 台籍博士补贴5万 政策内容: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台湾同胞,在厦门工作满一年后,按本科生(不超过30岁)每人2万元、硕士(不超过35岁)每人3万元、博士(不超过40岁)每人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台籍学生来厦实习见习 每人每月补贴1980元 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提供更多岗位吸引台籍学生实习、见习,对来厦实习、见习的台湾学生给予每月1980元实习、见习补贴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限1年);从境外到厦门参加实习、见习(1个月以上)的台湾学生,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2000元。 服务机构就业创业基地 推荐实习见习生有奖励 政策内容:对于推荐台湾学生来厦实习、见习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推荐10人以上、实习、见习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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