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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买到写字楼 厦门翔安龙郡青年城业主与开发商起纠纷

2019-04-11 07:27 郭钦转 来源:海西晨报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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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商住两用”房,却买到写字楼

翔安龙郡青年城多位业主:买房受虚假宣传误导 开发商:从未宣称“商住两用”,签合同前已告知业主

海西晨报讯(记者 郭钦转)昨日,读者兰先生称因受开发商虚假宣传误导,购买了厦门翔安龙郡青年城的房子打算自住,结果临交房才发现,买到的房子不通燃气,没有排水,一层只有两处公共厕所。

记者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兰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龙郡青年城多位业主向记者讲述了类似的购房经历。

对此,厦门龙郡房地产有限公司则表示,从未宣称项目“商住两用”,他们和每位业主签合同前,已将楼盘情况告知业主,还以书面形式与300多位业主签了告知书。

双方各执一词。目前,翔安区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多位业主:

楼盘宣传暗示可“住家”

兰先生称,2017年,他到龙郡青年城售楼部了解该楼盘,并看了位于售楼部二楼的样板房。

“样板房是住家装修,非常温馨,深深地吸引了我。”兰先生表示,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他,房子属于“商住两用”,楼盘各种公开的宣传也都让他感觉,这房子是可以“住家”的。

兰先生说,网上该楼盘公开宣传的图像资料显示,龙郡青年城的样板房的确被隔为两层,一楼有厨房、卫生间、餐厅,二楼则是卧室。在楼盘的宣传单页上也有“4.5米层高,一层总价,双层可用”“约38㎡两房两厅一卫”等带有明显“住家”用途的宣传。

之后不久,兰先生就签了购房合同。“合同总共六七十页,销售人员直接翻到签名页,让我签字、按手印。”兰先生承认,在销售人员催促下,他没有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而合同中关于该房产的规划用途一栏,明确写着“办公”字样。

兰先生称,他曾对合同中偶有出现的“办公”字样提出疑问,“销售人员告诉我,合同只是走个流程,房子还是一样能住”。

调查:

项目用地用途为办公商业

据了解,龙郡青年城项目位于翔安区翔安南部新城核心区城场路与新城中路交叉口西南侧B9地块。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2月,厦门中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厦门龙郡置业有限公司以2.68亿元联合竞得龙郡青年城所在的翔安区2013XP02地块。土地用途明确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批发零售用地(商业)”,办公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40年。当时最终的楼面价为3001.12元/平方米。

有业主表示,自己是2016年9月购买该处房产,当时购买价格约为16000元/平方米。

在购房合同中,楼层平面规划图也显示,一层36个“办公”房间,仅有2个公共卫生间。

而在2017年12月,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中明确,“开发企业及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建筑功能,不得擅自加层、插层等改变建筑内部结构。严禁将办公用途项目设计、建设或装修为带有居住功能的用房”。

而房管部门官网的数据显示,自开盘以来,龙郡青年城已经卖出了800多套这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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