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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一窃贼用竹竿盗窃 凌晨“钓”手机中午“钓”钱包

2019-04-07 09:20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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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同检)睡觉开窗好通风,却要注意贼惦记。同安区之前就发生了三起“钓鱼”式盗窃案件,嫌疑人胡某趁着市民熟睡或不在家时,用竹竿钩挑的方式盗走财物。近日,同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为由对胡某提起公诉。

睁眼看到长竹竿床头的手机被“钓”走

去年7月6日凌晨3时许,市民马先生正在熟睡中,忽然听到耳边有动静,睁开眼时发现窗外有人用竹竿将他放在床头柜充电的手机钩了出去。马先生立即惊醒追了出去,结果窃贼早已消失在黑夜之中。

马先生说,住处装的是推拉的铝合金窗户,一直没有上锁,被盗的是一部华为荣耀手机,刚购买不久,价格约2800元。

凌晨“钓”完手机中午又“钓”走一个钱包

去年7月6日12时许,市民林先生在一楼大厅的躺椅上午休,过了半小时左右,林先生醒来要出门工作,结果发现放在桌上的钱包不见了,四处找不到才意识到是被盗窃了。

林先生说,当天他午休时,大门没锁,窗户也没关,钱包里有2000元现金,还有一把客厅钥匙,行驶证、驾驶证、本人身份证等证件。

去年7月8日21时许,市民王女士回到暂住处,打开房门后,就发现放在鞋架上的女式包不翼而飞,里面有700元现金和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同样,王女士虽然紧锁了房门,但是窗户没有关。

经查,这三起“钓鱼”式盗窃案件,皆出自胡某之手。胡某每次先进行踩点,到处找寻适合盗窃的地方,然后再找来竹竿进行钩挑盗窃。

“渔夫”最终落网被判半年并罚款两千

去年7月17日,胡某被警方抓获,王女士被盗的现金及相关证件被追缴归还,胡某退赔马先生2563元、林先生2000元。

近日,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说,市民平时一定要做好防盗措施,外出或睡觉时记得关好家中的门窗,如果喜欢开窗睡觉,也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较安全的区域妥善收好,千万不能放在窗户附近,以免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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