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大幕开启 近11万厦企享税改红利 东南网4月2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吴在平 通讯员 肖雨)2019年近2万亿元规模的减税降费“大餐”中,降低增值税税率无疑是最受关注的“主菜”。4月1日增值税改革进入实施操作环节,将惠及厦门近11万企业。3月29日上午,厦门市税务局召开“落实增值税大规模减税”新闻通报会,对自4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减税政策进行解读,并向社会通报厦门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准备情况。 据厦门市税务局货劳处副处长林军介绍,此次增值税改革以制造业为减税重点。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0%降至9%。制造业适用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是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之一,制造业税负将进一步大幅降低。二是进一步扩大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将不动产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制造业企业相关支出的总体规模较大,受益尤为明显。三是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根据统计数据,制造业期末留抵税额占比最高,将是这项政策的最大受益对象。 不仅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也是此次税改的受益者。 税率的直接下调,确保了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为防止其他行业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导致税负上升,此次出台的公告同时公布了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配套举措,全力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据介绍,首先是允许不动产一次性抵扣。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不再分两年抵扣。此前按照原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次,配套措施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为了降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税负水平,对这些行业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实施加计抵减。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由于增值税是间接税,抵扣链条越完善,重复征税就越少,其减税效应通过价格机制由产业链条层层传递,让更多的行业受益。 为了确保这项改革按时顺利地实施,厦门税务部门提早制定了工作计划,对表推进,全力确保4月1日起“开好票”。目前全市近11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全部完成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升级,税务系统内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厦门市税务局推出多项服务举措,其中包括线上线下咨询等7项措施保障政策宣传辅导全覆盖,精简办税流程等6项措施提高办税便捷性,组织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等4项措施,提升政策的执行力,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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