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经济> 正文

4月1日起厦门企业注销更加便捷 可上网发布债权人公告

2019-04-01 08:42:49林少蓉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许晓虹 王菲)企业注销是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涉及诸多程序要求,与设立登记相比,流程更加繁琐复杂,耗时也更长。但今后此类情况将得到改善。

记者昨日从新组建的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4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聚焦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通过优化注销流程、提供在线办理渠道和精简报送资料等举措,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本月上线在线办理可完成备案

据了解,以往企业申请一般注销登记,须先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窗口,提交相关纸质文书资料办理清算组备案,并通过报纸发布清算公告、通知债权人,期满并清算结束才能办理注销登记。今后,这些程序都可以在线上平台完成。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对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自主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及内网大集中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的升级改造,于4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即日起,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公示平台(http://www.xiamencredit.gov.cn)的“自主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自行录入清算组相关信息并确认公示,即完成在线备案程序,无需再提交备案申请书等纸质文书材料。符合规定的企业,在申请普通注销登记前,可以在公示平台的“注销公告栏”中,选择“普通注销填报”,进行债权人公告。

信息共享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

企业在公示平台上进行清算组备案,是否会泄露清算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线上备案会采集清算组成员的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并不会在公示平台公示。

通过线上办理清算组备案和公告债权人信息后,企业办理注销时,比以往少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张等材料,另外,企业清税信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获得,企业也无需再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需要提醒的是,在公示平台进行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时,清算组需在成立10日内进行备案,并在成立后的60日内进行债权人公告。需先进行清算组后才能在公示平台进行债权人公告,公告期满后才能办理注销。此外,对于在公示平台进行清算组备案的,仅允许修改清算组成员信息而不允许撤销;同时,修改信息也会在公示平台上同步公示。而在公示平台进行债权人公告的不允许修改及撤销。

据悉,下一步,厦门市还将抓紧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届时,企业通过自主公示系统对外发布债权人公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把企业开始清算的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将各自办理注销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通过平台告知企业,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 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