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婚纱款式 准新娘要退钱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陈琼英)因为不满意婚纱店的婚纱款式,市民郑女士要求退还交付的婚纱照费用。婚纱摄影机构只同意退还一半,郑女士为此拨打电话投诉。厦门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 商家表示,郑女士对婚纱款式不满意,可以带她到服装城挑选,直到满意为止;如果非要退款,最多只退50%。郑女士则认为,双方关系闹僵,她不愿意在该店拍摄。虽然她签订了协议并交了全款,但并未开始拍摄,退还全款理所应当。 执法人员安抚了消费者情绪,再对双方进行了耐心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明晰双方权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商家退还消费者75%订购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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