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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不降质,厦门患者受益大

2019-03-26 21:12:06潘抒捷 杨珊珊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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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压实责任,切实保证用量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委保健办主任苏妙玲告诉记者,除了厦大附属中山医院,其他50多家试点公立医疗机构也陆续开出相关中选药品的处方单。这意味着,厦门在全国范围内最早落地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并且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中选药品到达医院并开给患者使用。

为什么会是厦门?苏妙玲说,与其他试点城市一样,厦门经济相对发达、进口药用药量较大、医保政策比较完善,足以为中标企业保证庞大的市场份额,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其生产和销售成本。

“更重要的是执行力。”苏妙玲说,厦门从城市体量、市场份额等方面看,与其他试点城市相比并不占优,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会议研究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落地实施,早在今年2月就印发了《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厦门市卫健委组织各公立医疗机构于今年3月8日前与各配送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3月15日,厦门市第一医院通过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海西平台,完成了第一笔包含2400盒用于降血脂的阿托伐他汀在内的23个药品采购订单。而目前已有50多家公立机构采购了中选药品,25个中选药品均有采购,且首次采购量占约定采购量的比例很高。

“除了保证中选药品能进医院外,还要保证药品进院后能使用。”苏妙玲说,各公立医疗机构在新政落地前已按临床使用需求下订单采购中选药品,确保开始执行时院内有足够的库存。厦门市卫健委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医院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培训,强调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切实保证用量,进一步降低患者的药费负担。

据介绍,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厦门市还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增设了“项目管理”,用于监管包括药品生产、流通、采购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医保费用监测和药品质量监测。同时,对配送企业及公立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库存实时监测,保障用药。

多措并举,成效明显。记者从厦门市卫健委提供的使用清单中看到,目前中选药品在厦门市三级医院的使用占比很高。比如,伊马替尼片中选药品在厦门市三级医院的使用比例接近40%,吉非替尼片中选药品的使用比例则超过50%。

C 多方联动,探索厦门经验

事实上,落实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这是一项需要多方联动的系统工程。除厦门市卫健委之外,厦门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也围绕“确保使用、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回款”的要求,出台各自的具体落实配套措施,并探索出厦门经验。

以带量采购中的“支付难”问题为例,国家医保局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医疗机构,并要求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的第一责任人,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

对此,不少试点城市纷纷自加压力,提高预付金额比例。与其不同,厦门选择采用直接结算模式,通过市医保部门与配送企业药品货款直接结算,防止出现“三角债”问题,在降低药企财务成本的同时,确保药品供应不断,让患者用得省心。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依托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平台为中选药品提供采购、交易、结算一体化服务外,还增设了厦门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监管平台”。这是全国首个全流程监管平台,对中选药品的采购、交易、配送、结算等进行全流程监管,可实现采购量实时提醒,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使用量,同时将同类可替代药品采购纳入监测范围,在线跟踪可替代药品的采购变化情况,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落地。

据介绍,医保部门还将会同卫计部门健全公立医院激励约束机制,为中标结果兑现保驾护航。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则会通过飞行抽检等手段监督药企,并监测不良反应,保障药品质量。这些配套政策和技术手段,最终实现政策可落地、药企可接受、医院可执行、患者可放心的共赢结果。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稳步进行,试点城市、涉及药品将进一步扩大并出现在中标名单上,倒逼医药企业加强创新。这一切的直接结果是,越来越多患者将因此获益,不再为“看病难、看病贵”忧心,不断提升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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