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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率下月起调整 出口货物劳务降为13%

2019-03-23 15:21:53郭舒晨 李骏毅来源:厦门晚报责任编辑: 李奇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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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舒晨 通讯员 李骏毅)我国出口退税率将进行调整:自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将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将调整为9%。
  据介绍,2019年6月30日前为新政过渡期,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应按照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编制2019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近日将完成文库升级,纳税人可关注,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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