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25种药品价格平均降一半

2019-03-18 07:53:03黄伊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市启动“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采购工作

25种药品价格平均降一半

海西晨报讯(记者 黄伊娜 通讯员 张舒琦) 3月15日,厦门市启动“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采购工作。自今日起,患者可在全市59家试点公立医疗机构用上中选药品,相关配套措施也同步执行。

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动医药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在4个直辖市和厦门等7个副省级城市开展,将11个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分散的药品采购量集中起来,形成规模团购效应,以量换价,降低药价。

本次“4+7”药品集中采购共有25种药品中选,其中22种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3种为原研药,涵盖了抗癌、降血脂、降血压等多种药品,中选药品价格的平均降幅为52%,最大降幅达96%,降价效果明显。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落地实施。市医保、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确保使用、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回款”,出台了相关的具体落实配套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打造了全国首个全流程监管平台。中选药品的采购、交易、配送、结算、监督都在厦门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监管平台”上被全流程监管,该平台还可实现采购量实时提醒,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使用量,同时将同类可替代药品采购纳入监测范围,在线跟踪可替代药品的采购变化情况,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落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