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买二手车,买到的竟是重大事故车;买复印机,遭遇客服虚假宣传……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思明法院昨日通报了几起消费纠纷案件,涉及二手车买卖、美容消费、网购等消费纠纷热点,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参考。 【案例1】 买二手车买到事故车 2017年7月,付先生通过优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估公司”)的“优信二手车平台”与厦门市壹品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品车公司”)签订了《购车协议》。协议约定,付先生以25.8万元的价格向壹品车公司购买某品牌二手车一辆。协议中还明确,如车辆属于重大事故车,付先生要求退车的,壹品车公司应在3个自然日内向其退还全额车款,并配合完成车辆回收及退车过户等手续。 2018年2月,付先生对车辆进行检测,发现车辆为事故车,等级为E级,即全车结构件发生多处损伤,加强件和覆盖件有修复、火烧车、水泡车情况。之后,付先生起诉壹品车公司、优估公司及原车主。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付先生与壹品车公司签订的购车协议合法有效。根据付先生提交的《车辆检测评估报告》,法院认定车辆为合同约定的重大事故车,付先生有权依合同约定解除协议。 今年1月,思明法院判决,解除付先生与壹品车公司签订的《购车协议》,壹品车公司返还购车款25.8万元,并支付付先生财产保全费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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