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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忍受丈夫暴力 厦门一女子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2019-03-09 22:59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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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结婚29年,丈夫屡屡对她暴力相向:砸车门拦去路、持刀恐吓要她增资炒股。女子不堪忍受,决定向思明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于今年1月2日立案,第二天就作出裁定书。

昨日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介绍了这个案例。法官表示,希望通过该案例告诉女性,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反家暴,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林女士今年50多岁,为了证明丈夫的暴力行为,在申请“保护令”时,她提交了多项证据,包括丈夫曾经写的保证“不动手打老婆”《保证书》,以及双方的短信往来、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短信聊天记录中,其丈夫屡次认错,求林女士原谅或回家。

立案审查时,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还调取了派出所的出警视频。当时,双方发生争执,林女士欲驾车离开,她丈夫竟用啤酒瓶砸车门,还用路边废弃的沙发堵住去路,林女士只好报警求助。视频中,林女士的丈夫承认自己有动手,并且不顾三位民警的劝阻,执意不让林女士离开,致使警方不得不呼叫警力支援。

法院认为,这些证据能够证明林女士的丈夫通过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其身体、精神造成一定伤害,足以使林女士对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恐惧,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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