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划定禁养区范围 禁止新建生猪养殖场 翔安的绿水青山得到保护。朱毅力摄 厦门晚报讯 (记者 戴舒静) 记者从厦门翔安区获悉,该区新修订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禁建区范围于日前正式公布,全区禁止新建生猪养殖场。 据了解,此次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包括翔安区辖内的所有城市建成区,以及新店镇、马巷镇、内厝镇及新圩镇镇区的建成区;大嶝岛、小嶝岛全部范围;古宅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九溪、东溪、龙东溪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外延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根据翔安区的规定,在上述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畜禽养殖(动物园和因教学、科研等原因确需养殖的除外),特别是全区禁止新建生猪养殖场。 行政辖区范围内,除上述规定的禁养区外,其余区域为禁建区。禁建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违者将被依法处理。 禁建区内既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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