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出台意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产业发展 8个重点示范村定下“小目标”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昨日上午,厦门市农业局副局长陈世真做客市政府网站,解读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级重点示范村产业发展正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已形成一些示范项目。 根据《意见》总体要求,将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一产接二连三,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提高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示范村形成经验可复制 陈世真介绍,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去年,厦门确定了8个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引导各区在抓好市级重点示范村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振兴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厦门乡村全面振兴。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确定的8个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分别为集美区的灌口镇田头村、后溪镇埭溪桥社,海沧区的海沧街道青礁村、东孚街道过坂社区,同安区的莲花镇军营村、竹坝片区,翔安区的新店镇大宅社区、大帽山寨仔尾等片区,岛外四个区各2个。 《意见》明确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名单、重点示范村产业规划。其他村庄产业又将如何发展?陈世真透露,去年市委市政府以“梯次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彰显亮点”为原则,确定了全市首批20个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这些示范村主要是为了树典型、抓示范,形成工作经验后其他村庄也要学习借鉴,以点带面、共同推进,以此推动厦门乡村产业的全面振兴。《意见》中确定的这8个重点示范村就来自首批20个市级示范村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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