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同安警方破获重特大诈骗案 96万赃款大部分被追回

2019-01-06 08:21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文洁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陈蔚 吕乘凤)一个“客户”来电,骗走女子96万元。近日,同安警方破获了这起重特大诈骗案。

经查,2018年10月25日10时许,受害公司的财务人员沈女士接到一个“客户”电话。对方称,要给沈女士的公司打保证金,不过因为“公司账号有误”,要沈女士重新提供。然后,对方通过QQ添加了沈女士的QQ。

接着,沈女士向对方发送了份开票资料后,对方就将沈女士拉到一个三人QQ群内。在这个新的QQ群里,有沈女士、嫌疑人和沈女士公司的法人代表“林老板”。

对方称,自己无法进行对公转账,想要直接转到法人的私人账号,“林老板”表示“可以”。于是,对方就发了一张转账给“林老板”96万元的截图。

过了一会儿,“林老板”又说已收到转账,并表示会将钱款转到公司的对公账户。

之后“林老板”私下用QQ联系沈女士,声称“公司和对方客户签订的合同第三条款有问题”,让沈女士打电话联系对方。

这时,“客户”称如果要修改合同,需要将保证金也一并退回。对此,“林老板”表示同意,并让沈女士直接通过网银给对方转账。

当天下午,沈女士通过网上银行,将96万元转到嫌疑人指定的银行卡上。直到16时许,沈女士感觉不对劲,与公司法人、真正的林老板电话核实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无独有偶,近日厦门女白领小华也遭遇了和沈女士一样的骗局。她也是在接到电话后落入骗局,并在“公司老板”的一步步指示下,汇款73万元给对方。

案发后,同安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胜、罗某球、罗某其等人,一举破获这两起重特大诈骗案。

在警方的努力下,目前诈骗73万元一案的赃款已全部返还被害人,而诈骗96万元一案的赃款的大部分也已返还被害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