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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严格规范用工行为 切实做到“八要”

2018-12-17 21:26:44吴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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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社局今日向全市企业发出倡议

严格规范用工行为 切实做到“八要”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今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出《给企业的一封信》,倡议广大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严格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做到“八要”。

据悉,目前厦门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但还存在少数建筑施工、加工制造、服务行业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厦门市人社局将重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报酬,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将依规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厦门市人社局也将一如既往服务企业持续发展,如出现劳资纠纷隐患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情况,可及时向各级人社部门反馈,人社部门将及时介入,及时化解,协助企业维护经营秩序。

给企业的一封信

各有关企业:

你们好!

厦门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离不开你们不懈的坚守和长期的耕耘,得益于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企业健康发展,各级人社部门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理念,积极推动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较好地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市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但是,少数建筑施工、加工制造、服务行业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仍然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社会稳定。

我们倡议:广大用人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发展、互利共赢”的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主动应对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严格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做到“八要”。

一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要遵守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三要全面推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落实;四要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五要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保证职工休息休假;六要遵守女职工、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七要依法制订和完善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八要积极配合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的执法检查与办案。

我们将重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将依规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服务企业的持续发展,如出现劳资纠纷隐患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情况,请及时向各级人社部门反馈,我们将及时介入,及时化解,协助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通过建立协调机制,搭建沟通渠道,开展民主协商,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讲,稳定员工情绪,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在全市形成企业依法用工、全社会尊重劳动和保障劳有所得的良好氛围,形成经济得发展、企业得效益、职工得实惠、社会得稳定的新局面,为厦门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在新时代新起点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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