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网约车欲走还停 厦门交警上前一查是酒驾

2018-12-17 16:53 黄敏江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通讯员 王晓金)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贪杯,网约车司机隔天早上驾车上高速,也被高速交警查获。

11日上午,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在厦门收费站例行检查,发现一辆闽C牌照的小车欲走还停,从第四个票道口绕至第一个票道口,似乎想逃避检查,反常举动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

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只见司机付某神情慌张,眼睛泛着红血丝,有可能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付某一直向民警求情称自己为网约车司机,因前一天晚上朋友生日他喝了点小酒,但第二天他要把网上预约的客户送至厦门,觉得喝了几杯第二天应该没事,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高速。

谁知,刚到厦门就被民警抓个正着。此时,坐在车内的乘客在一旁听后,不禁浑身冒冷汗,喃喃自语道“再也不敢坐网约车了”。付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