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下月启动意向登记 想要申请的市民可以准备啦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保障性租赁房配租又传来好消息。厦门今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将于下月开始意向登记,想要申请的市民可以准备了。 申请须符合规定标准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若您属于家庭申请,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要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若您是单身居民,应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此外,无论您是单身居民或是以家庭形式申请,申请家庭或个人都需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同时,应在申请之日前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家庭资产也要符合规定标准。 下月开始意向登记 那么,如何进行意向登记呢? 记者获悉,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及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按规定可以作为单列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 意向登记结束后,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已取得《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公证部门将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全部纳入受理范围,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将按摇号确定的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办理选房手续。 房源分布于岛内外 据悉,本次房源分布在岛内及岛外。 其中,岛内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房源安排在高林居住区(二房型、三房型)、湖边花园A区(一房型、二房型)、湖边花园B区(一房型、二房型)、古楼公寓(一房型)、万景公寓(二房型)、虎仔山庄(一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岛外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房源安排在集美滨水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集美后溪花园(一房型、二房型)、翔安东方新城一期B1地块(一房型、二房型)、翔安东方新城一期B2地块(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洋唐居住区(一房型、二房型)、同安城北小区(一房型、二房型)、海沧海新阳光公寓(一房型、二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以《选房手册》为准。 时间表 意向登记: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公开摇号:2018年12月20日 申请受理: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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