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必“挂牌” 监管“四到场” 同安区推进农村建房审批“放管服”改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厦门晚报讯(记者 黄文水 通讯员 陈友铭 康依媚)农村建房实行“挂牌”制度,建房信息一目了然;审批后实行“四到场”制度,即建筑放样、基槽验收、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严格建房批后监管。 昨日,记者从同安区审改办获悉,根据厦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半年来,同安区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建房审批,优化审批服务,强化后续监管,促进审批便民化,推动服务精细化,实现监管实时化,增强了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简政放权 “一事两证”审批办理便民化 权限前移让群众少跑路,推动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今年3月,厦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厦门农村住宅建设管理,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 结合“放管服”改革,同安区重新梳理发布镇(街)权责清单,将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事项“一事”权限,下放到各镇(街),村民可委托各村(居)代办点代为收取申请审批材料或直接到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审批。办事指南对应修改,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代办点等多渠道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同时,同安区将土地批准证书和新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乡村规划许可证“两证”的发放权限,前移至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方便村民报建,让群众“少跑路”,推动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审批速度很快,工作人员态度真好,我们很满意。”祥平街道凤岗社区居民黄文今年6月提出个人建房申请,不到两个月就拿到了审批手续,手续办好不到1个月,街道村建办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员就到实地丈量挂牌。他说:“现在不一样了,建房很规范,东南西北都给你标好了记号,避免了违法建设。” 服务优化 施工挂牌推动服务精细化 “建房挂牌”制度已在全区推行,村民住宅建设走向规范,避免了乱建、超建 同安区审改办介绍,今年3月以来,同安区推动落实建立“建房挂牌制度”,各镇(街)在村民建房现场设置项目信息牌,对无牌建房的一律按违法建设查处,实现了“建房必审批、施工必挂牌、无牌即违建、违建必拆除”。 以同安洪塘镇为试点,在全区率先实行“建房挂牌”制度,在主体房屋施工前,引导村民改变错误观念,树立注重实体功能和环境协调的观念。 洪塘镇村建办具体经办人林威力说,洪塘镇严格落实农村村民建房批后监管制度,在全区率先实行“建房挂牌”制度,最大限度控制了“两违”新增。半年多来,两名批后监管员共在全镇16个村(居)立牌110多块。 他说,以前农村建房存在“贪大求洋、盲目攀比”“只重外观、不重功能”“只重单体、不重环境”的错误观念,洪塘镇政府通过执行“建房挂牌”制度,逐步引导村民建房立足实际功能需求,合理控制建筑体量、高度和间距。 目前,同安“建房挂牌”制度已在全区推行。通过“挂牌”接受监督,村民住宅建设走向规范,避免了乱建、超建,村庄道路宽敞明亮,村容村貌井然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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