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一起村干部涉恶腐败典型案例 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日前,厦门市纪委通报了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原主任连华唐涉恶腐败典型案例。 2014年以来,连华唐以宗族、亲友关系为纽带,纠集形成犯罪团伙,肆意滋扰本村辖区内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从中非法获利。2015年9月,连华唐伙同他人以堵路、暴力威胁等“软暴力”形式干扰正常施工,强揽工程;2016年4月,再次利用职便,向开挖隧道工程的施工方敲诈索要渣土管理费、修路费,并以帮助村民争取经济利益为由,向施工方索取隧道渣土,粉碎后出售获利。2018年8月23日,集美区监察委员会对连华唐立案调查,同日,责令其辞去村主任职务。连华唐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法纪,自觉划清与黑恶势力的界限,坚决同黑恶势力做斗争。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强力扫黑,铁腕惩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彻查,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对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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