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吴家莹在办理居住证。记者 唐光峰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潘薇)日前,中共厦门市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厦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自厦门惠台60条举措出台五个月以来,不断推动落实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申领工作。截至9月18日,厦门市共有3129名台胞申办居住证,成为大陆申报台湾居民居住证最多的城市。 《实施细则》由厦门惠台60条举措涉及的80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分为五大板块:一是经济交流合作方面,共有23条(1-23条);二是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有10条(24-33条);三是台湾同胞在厦学习实习方面,有3条(34-36条);四是台湾同胞在厦就业创业方面,有7条(37-43条);五是台湾同胞在厦居住生活方面,有17条(44-60条)。 在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应提交材料以及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事流程。这将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 为进一步深化惠台措施,提升落实成效,下一步,厦门市还将建立督导机制,对厦门惠台60条举措具体的落实情况进行成效评估,确保出台一条,落实一条,见效一条。 厦门将充分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致力对台先行先试,持续推进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把厦门打造成为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交往最活跃平台,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 想要了解详细内容,台胞可在“厦门台办”微信公众号的菜单———“政策解读”一栏查阅《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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