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 (记者 陈军 通讯员 付明明 高仰虹)大学毕业后,吴某常常回校园和宿舍故地重游,他可不是为怀旧来的,而是为了偷东西。半年内,他多次潜入学校的宿舍楼内,偷走笔记本电脑、MP3甚至私人衣物等,之后将偷来的电子产品转卖,案值3000余元。近日,吴某因犯盗窃罪,被厦门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没找到工作手头拮据的他盯上母校 20多岁的吴某从厦门某高校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处于无业状态,手头拮据的他一直想找点钱。他突然想起,自己手上还保留着以前宿舍的钥匙,他决定铤而走险。 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当时学校已放暑假,吴某独自来到母校的学生公寓区,悄悄潜入宿舍楼,之后轻车熟路地找到了自己当时住的宿舍,用钥匙轻易打开了房门。走进宿舍后,他没有拿走宿舍里的任何物品,而是顺着阳台攀爬到隔壁的两间宿舍,偷走一部MP3,还翻箱倒柜偷走了几十元零钱,甚至连衣服鞋子也不放过。 今年1月底,即将放寒假了,吴某再次行动,他像上次那样再次潜入宿舍楼,这次他偷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部分零钱及其他生活物品。 吴某事后交代,偷来的衣服和鞋子,他穿一段时间后就扔了,电子产品低价卖了,得手的钱款主要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作案有规律多在寒暑假或夜间下手 案发后第三天,电脑被偷的阿龙(化名)向公安机关报案。没想到的是,就在警方侦查期间,2月19日,吴某又第三次作案,在同一地点偷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物品。 一个多月后,吴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吴某称,由于平时学生公寓的人员进出较为频繁,他一般选择寒暑假或者夜间作案。民警问他:“用钥匙打开门后,你为何要特地翻阳台到其他宿舍去偷?”吴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那间宿舍我住过一年,所以我不想偷里面的东西。”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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