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亮灯半小时 灯光节就“熄火” 警方表示,活动因存在安全隐患被叫停,截至昨日仍未收到主办方的整改报告 ▲灯光节活动入口处。 ▲灯光节活动现场贴出的告示。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廖闽玮 见习记者 柯 笛)“刚刚看了半小时的展览,灯就全灭了。”近日,有部分来厦参加“2018厦门岛璀璨灯海魔幻艺术节”(以下简称“灯光节”)的游客,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一名游客说:“17日开展半小时就结束后,至今没有恢复展出。” 游客们所说的“展览”,是位于黄厝的大云房车度假营处举办的灯光节。据了解,本次灯光节预计8月17日开始,持续至27日结束,然而开幕当晚,灯光仅仅闪亮了半小时就全部熄灭。个中原因,自称为举办本次活动的场地方和推广方也是各执一词。 游客说 从江苏特意来看展 亮灯半小时就熄灯 来自江苏徐州的游客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网上了解到这么一个活动,特地和几位朋友结伴来厦旅行。 灯光节8月17日下午6点开幕,5点左右,王先生与朋友就来到现场等候,没想到,仅仅开展30分钟,现场灯光就全部熄灭。王先生说,他听现场一位灯光师说,当时有警方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叫停了现场活动。 18日、19日,他又连续到现场咨询,看到售票处贴出一张告示,写着:“适逢暑期用电高峰,本次灯光节亦受影响,现线路正在检修中,灯展暂缓,具体开展时间另行通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海涵。”落款只有“主办方”三字。 王先生对此很生气,认为自己是遭到“忽悠”,希望主办方能给个说法。 场地方说 当晚线路闪火花 因安全原因叫停 22日,记者来到黄厝的大云房车度假营(以下简称“大云房车”),看到度假营内目前还有不少孔雀、蜻蜓等形状的灯具,部分工人正在给灯具拆卸旧灯管,安装新灯管。大云房车负责人表示,自己是场地方,只负责提供场地,至于设备提供、宣传推广、现场售票与收费等,都是由来自湖南长沙的主办方飞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 至于活动暂缓原因,大云房车负责人称,就如告示上所说,一是暑期用电高峰,用电压力大,因此灯光展用电也受影响。二是确实存在安全隐患,17日当天,有一条灯光线路闪现火花,惊吓到周边人群,有人为此报警。此外警方也指出场地布置的监控不足等问题,出于安全考虑,才暂缓举办。 “设备那边不是我们联系的,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的灯光线路有问题,我们猜测,可能是老旧线路重复使用,目前我们已经要求他们全部换新的。”大云房车负责人说:“监控等其他问题,我们也正在督促设备方整改,整改好后会再请警方审批,希望尽快重新开展。” 推广方说 场地方未进行审批 才被警方叫停 然而,对这一说法,推广方飞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鲸公司”)不予认同。飞鲸公司方面称,大云房车才是主办方,自己只是协助,且是由于大云房车没有向警方报备审批,因此这个活动才被警方叫停。 根据飞鲸公司本次来厦的活动负责人向记者出示的合同,确实写着,甲方为大云房车,乙方为飞鲸公司,而本次活动是由甲方主办,且甲方应负责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飞鲸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大云房车没有报备审批,导致灯光节暂缓,大云房车方面应赔偿其经济损失。但是大云房车方面称自己已经进行了审批,并出示了有滨海派出所盖章的“活动报备登记表”——记者注意到,登记表上有提及两处安全隐患。 部门说 活动存安全隐患 整改到位才能举办 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了解到,大云房车确实有向滨海派出所提交申请,称其欲于8月17日至27日在环岛路该公司所在地举办露天“梦幻灯光秀”活动。派出所对该公司提交的安全工作方案进行审阅,并到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活动存在两处安全隐患,治安缓冲区域与使用区域达不到标准,及监控未能覆盖全场。派出所当场告知其应在活动举办前整改到位,才能如期举办。 至8月17日活动当晚,主办方仍未进行整改,故思明警方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到场责令其停止活动。 本周一下午,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治安大队、滨海派出所联合交警大队到现场指导,再次督促其将隐患整改到位后,向派出所报告,复查合格后即可举办。但截至昨日,大云房车方面还未向派出所报告。 警方提醒,举办大型活动,要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审批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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