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本网原创> 正文

厦门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上恶意辱骂警员寻衅滋事案

2018-08-25 12:13:10刘玮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柳绿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5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刘玮)日前,厦门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在网上恶意诋毁辱骂警务工作人员的寻衅滋事案件,并对违法行为人高某(男,47岁,黑龙江人)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

8月22日,厦门警方在巡查中发现一段恶意诋毁辱骂警务工作人员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一男子坐在大巴车驾驶座上诋毁“厦门辅警贴单有回扣”,并扬言“再给我贴单我给你两刀”“掐死你”等。该视频长达3分多钟,多为恶意辱骂和过激性言论。

经警方调查,高某为旅游大巴车司机,于8月21日20时40分许在环岛干道岭兜村路边因违章停车被交警张贴违停告知书。高某心存不满,遂拍摄该视频上传至网络并引发大量传播,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构成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

警方提醒市民群众应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不应采取过激行为扰乱正常执法秩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环境清朗文明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网上肆意辱骂警察、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