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詹文) 宠物、活禽或将禁止携带进地铁站乘车。昨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此次修改新增规定“禁止携带宠物、活畜禽等动物乘车,但军警人员执行公务携带军警犬、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 地铁安全非常重要,此次新增对建设(作业)单位“未按照要求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的处罚,以及对“未立即停止建设(作业)活动并采取防范或者补救措施”的处罚;同时,对单位采取双罚制,增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此外,对于在轨道交通车站、列车内影响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草案修改后处罚的下限由原来的20元提高到50元。关于母婴室和男女卫生间厕位比例的规定也更加明确了——“新建车站卫生间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应小于二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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