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1日 (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厦门市人社局日前发布高温津贴检查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从8月9日起,厦门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高温津贴规定情况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将持续到8月31日。 检查期间,厦门市人社部门先安排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规定。 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将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并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对发现用人单位违反高温津贴规定,未发、少发高温津贴或以防暑降温物品冲抵高温津贴的,将及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克扣工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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