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何无痕)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办《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为配合厦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8年8月20日开始启动十二届市委第三轮机动式巡察和第四轮区级交叉巡察工作。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分别对海沧区东孚街道党工委、同安区洪塘镇党委开展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机动式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区级交叉巡察组分别对翔安区新圩镇庄垵村党支部、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党委开展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机动式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两个市委机动式巡察组以及两个区级交叉巡察组均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外,还在每个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如下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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