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酒驾被查兄弟讲义气作伪证 厦门两男子被提起公诉

2018-08-19 08:57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孙仲薇)近日,男子彭某和刘某因讲义气帮人作伪证,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伪证罪起诉。

原来,去年7月20日23时许,大刘因醉酒驾驶被查获。被告人彭某见自己好兄弟被警方带走,情急之下联系了大刘的弟弟刘某,电话里二人共谋让刘某佯装成当时的驾驶员,为大刘开脱罪名。

在串好供词后,二人便前往公安机关提供了所谓“案发当晚,刘某系驾车驾驶员,大刘未驾驶车辆”的证言。

然而,谎言终究是谎言,纸是包不住火的。最终,二人接受讯问时主动承认,实际情况系大刘确实醉酒驾驶机动车,他们二人为讲义气,一时糊涂便向警方作了伪证。

检察官认为,友谊固然珍贵,但为了朋友情谊触犯法律实属不该。彭某和刘某为讲义气,向警方提供了虚假证词,该行为已构成伪证罪,二人将受到法律制裁。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