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生> 正文

厦门宠物医疗“正规军”仅42家 发现无证经营市民可举报

2018-08-16 07:32:56张玲玲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提醒:

宠物就医要明白理性消费

针对市民反映的宠物医疗价格贵的问题,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福建省未将宠物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内,实行市场自主定价。

价格主管部门对实行市场自主定价的收费行为,主要是从明码标价方面进行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价格部门提醒宠物医疗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规范经营;消费者带宠物就医时要询问价格,明白消费、理性消费。对有欺诈和违规行为的,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同时,记者向物价部门了解到,投诉宠物医疗价格高和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并不多,去年有4起,今年来仅两起,经物价部门协调,消费者与宠物医院均达成和解。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宠物医疗管理将搭建更宽阔的平台。如设立APP,将正规的宠物医疗机构集中,方便市民查询、咨询等。另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也鼓励成立宠物医疗行业协会,这样既能规范行业自律,又能协助监管部门调解医疗纠纷。

宠物医疗机构无证经营、无证行医举报电话:5910356

宠物医疗机构价格欺诈举报电话:12358

加强行业管理提供更好服务

萌宠大行其道,“吸猫吸狗”成了不少人寻求慰藉的方式,“猫狗双全”成为不少年轻人的追求。然在连续几天晨报报道中,我们发现面对宠物医疗机构良莠不齐、“任性”收费的现状,宠物主人们趋于被动,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与人类诊疗不同,宠物诊疗具有特殊性,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很难对宠物进行调查取证,也往往难以维权。因此,这一行业需要相应的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才能走出“高收费”的怪圈,以透明规范的标准化诊疗,提供更好的服务。

(张玲玲)

厦门宠物医疗已日渐规范

据悉,目前已有多个宠物医疗品牌入驻厦门,这对于市民来说是好事,大品牌的医疗技术会更加成熟,服务也会更加到位。

据从业10多年的宠物医生孟杰(化名)介绍,宠物医疗收费贵除了药物价格高外,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宠物不会说话,为了准确判断病因,做检查是必不可少,各种检查累加,费用就比较高。他说,近年来由于外界资本的流入,瑞鹏、瑞派、安安等全国连锁品牌不断扩张,宠物医疗市场正在洗牌,目前正规宠物医院的价格已渐渐趋于统一,管理也逐渐规范。例如,以前2000元只能看感冒类的小病,现在可以看大病,用医疗器械做更详细的项目检查。

在孟杰看来,厦门的宠物医疗相对于北京、上海等城市而言较落后,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更是落后20年。目前,宠物医院已经出现分科细化的趋势,上海、深圳已经有宠物眼科医院,将来随着管理的规范化和宠物医疗研究的深入,宠物医疗行业细化专科的趋势会更明显,给宠物更加专业的治疗。而厦门已经有专门医治猫的宠物医院,但种类单一流量少,不知道能否坚挺到底。

孟杰认为,其实宠物相关行业一直在进步,就拿办证来说,十年前办理养狗证需要8000元,后来减少到5000元、800元,而现在更是实现了免费。此外,未来市场上还将有更多行之有效的宠物商业保险项目,帮助宠物主人减轻负担。

经本报“晨念AMOY”微信公众号发起投票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结果显示,45%的网友认为宠物医院存在含糊病情或夸大病情,引导宠主多次消费的问题,36%的网友认为宠物医院存在“不管需不需要,各种检查都先做一遍”的现象。

网友纷纷留言,表达心声:

lovejjk:关键还是希望能有相关的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定下标准,让监管不再缺失,不然治不起病就遗弃,流浪猫狗反过来又伤害到人,人又投异烟肼,如此循环往复,谁之过?

董小姐:狗狗被蜱虫咬了,然后各项检查加药浴剃毛,就将近1000元……这还是在什么药都没买的情况下,所有都是一次性的……宠物看病真的贵,不敢让主子生病!

爱谁谁:我们家狗狗小帅是只流浪狗,当时估计就是脚受伤被主人遗弃的。养了几年,一次被骨头噎着,花了几千元钱还是没救过来,伤心!从此不敢再养狗狗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