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宣 集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张某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偷偷藏匿孩子,结果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黄某离婚时被判支付43万多元给前妻,却悄悄变卖夫妻共有房屋,还拒绝向前妻支付房屋补偿款,结果因拒执获刑…… 打“离婚官司”,咋变成了“刑事犯罪”?近日,频频有当事人因为在离婚官司中“耍心机”,结果触犯刑法,不但没能占到便宜,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对此,法官提醒说,当事人打“离婚官司”别违法,要“少耍心机”,更要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刑责。 案例1 离婚藏匿孩子,他被移送公安 张某和妻子吕女士是通过网络相识相恋的,网恋不久后二人就结婚了。婚后,夫妻二人生下儿子小宝。 后来,他们夫妻二人在厦门市一小区购置了一套房产。不料,入住新房后,夫妻双方发生了矛盾,吕女士因此搬回娘家居住。为此,吕女士还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受了家暴。经医院诊断,吕女士左鼓膜穿孔。 随后,夫妻感情危机彻底爆发,吕女士两次向海沧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财产与小宝抚养权作出判决。 2017年8月3日,海沧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张某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判决支持了吕女士的离婚诉求,并将小宝判归女方抚养。 然而,法院判决后,张某仍然不愿放弃儿子的抚养权,甚至不顾儿子的学业,将儿子强行带离厦门。因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作为母亲的吕女士向海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承办人邱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向张某送达执行材料,并敦促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张某于签收执行文书后便拒接法院电话玩起了失踪。 为了推进案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张某位于厦门的居住地及办公场所查找张某下落,并向其留置了送达法院传票,但张某仍拒不到庭配合法院执行。 面对被执行人张某的逃避执行,法院认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将孩子交给女方,并且已影响到未成年人小宝的合法权益,其逃避执行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2018年5月31日,针对张某拒不执行裁判的行为,海沧法院执行局将该案移送给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侦查。 最终,在多方司法压力下,张某主动现身法院请求和解。近日,张某在法院执行威慑下,将小宝抚养权重新交还给前妻。 法官说,虽然案件执行完毕,但是张某拒不执行判决行为已涉嫌触犯法律,接下来,他仍要被移送起诉,接受法律的制裁。 |
相关阅读:
- [ 08-10]女子二次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 法院调查后准予两人离婚
- [ 08-08]为创新工作机制 翔安法院审离婚案首次启动家庭调查程序
- [ 07-30]"中国好人"靳爱英:离婚儿媳孝养婆婆 四十年不离不弃
- [ 06-02]厦门:父母离婚后 女儿情绪异样将父亲“拉黑”
- [ 05-25]"中国好人"靳爱英:离婚儿媳孝养婆婆 四十年不离不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