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集美“天眼”查控机制显威力 “老赖”才来半天就被抓

2018-08-11 17:39 陈军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通讯员 集法宣 记者陈军)“我在其他地方也被起诉执行,但都没被抓住过。集美这个案件才两万元,我才来厦门半天就被抓了,真没想到。”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阿才(化名)问法官:“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法官笑而不答。阿才不知道的是,他是集美区法院、集美公安分局共建“天眼”查控机制后,被成功抓获的首个“老赖”。

2014年11月,阿才向小伟(化名)借款2万元,过了一年多依然未还。2016年7月,小伟向集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才偿还借款本息。法院一审判决阿才立即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但阿才一直未予履行。多番催讨无果后,今年1月份,小伟向集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阿才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权属等财产情况,但均一无所获。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阿才的财产线索及具体下落。承办法官说,阿才当时借完钱就回老家躲债去了,由于其下落不明,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始终无法执行完毕。

7月9日,集美区法院将包括阿才在内的首批下落不明的49名被执行人,以及21辆涉案机动车报送给公安机关进行查控。

7月28日上午,集美区法院接到集美公安分局的通知:阿才在思明区某健康会所露面了!执行干警当即赶赴该会所,将阿才一举擒获,随后将他拘传至集美区法院。因阿才表示无力偿还所有债务,法院最终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天眼”查控机制

今年6月,集美区法院与集美公安分局就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及车辆下落信息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天眼”查控机制。

该机制包含以下内容:1.强化落地布控;2.精准轨迹刻画;3.协助车辆查踪;4.科学组织管理,双方设立联络专员,理顺协作流程。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