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湖法宣)乔某(化名)长期从事建材生意,朱某(化名)从乔某处购买建筑材料用于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但朱某未及时付清货款,共欠下货款70318元。乔某多次催要,朱某仍旧分文未付。 今年,乔某因为心脏病住院治疗,面对高额的医药费,乔某及其家人四处筹钱。危急之中,乔某想起了朱某欠下的这笔货款。7月17日,乔某委托自己的朋友草拟了起诉材料,来到湖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后,立案庭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核。由于行动不便,乔某想委托朋友作为他的代理人。根据民诉法,公民代理需要社区的推荐证明,而乔某户籍所在地远在河北省,对于重病卧床的他来说,办理推荐证明相当不便。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立案庭决定先为乔某办理上门立案,之后再补交授权委托材料。 当天上午,立案庭安排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厦门心血管病医院重症监护室,现场指导乔某签写起诉状,完成立案手续,并当场向他送达了受理通知书。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审判庭审理。 |
相关阅读:
- [ 07-12]让当事人少走路 湖里法院全省首推“全在线诉讼平台”
- [ 05-30]公章形状的方圆难煞新人:集美民政局向当事人致歉
- [ 04-15]湖里区查处四起酒驾营运机动车行为 当事人将拘留
- [ 01-12]车牌E变成F还违停 当事人面临10000元罚款和拘留
- [ 09-11]厦门244辆车被扣留或拖移 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