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曾昊然)2018—2020年新建各类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同时,将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加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监管;适时推行新开楼盘商品住房公证摇号…… 记者日前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新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已获同意。《实施意见》通过控价“组合拳”,支持“职住一致”的刚需,遏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稳控房价,以期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实现2018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上涨。 划分3个调控片区 确保实现精准控价目标 厦门市将实施片区精准调控。按照“总体有目标、片区有控价、调控有手段”的要求,结合城市规划空间分布、配套和房价水平差异,厦门市划分思明与湖里、海沧与集美、同安与翔安等三个调控片区实施精准控价,确保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控价目标的完成。 今后,还将完善商品住房预售价格会商机制,按照控价目标要求,引导开发企业参照“同区域、同品质”楼盘预售均价进行合理定价,并将车位车库价格、精装修费用纳入价格管控。 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不得超过预售备案价格进行销售,不得利用委托装修、搭售车位、储藏间等捆绑或限定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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