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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买婚房变成“办公室” 开发商:合同中写明办公房

2018-07-03 07:24 曾昊然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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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开发商存在虚假销售行为

记者向购买该项目的几位业主了解情况,从三明来厦务工的业主庄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在购房网站看到一条项目广告“总价54万起,入住大岛内”,一下子就被吸引了。“他们宣传房型是SOHO房,总价比较便宜,离我上班的地方也不远,我当时就心动了。”和老婆商量后,庄先生就下了定金,购买了该项目的一套房子。

可当交房日期临近,庄先生却遇到和王女士一样的问题,“房子无法入住,排水系统都没有弄好。”更令庄先生感到意外的是,原来自己购买的并不是商住两用房,而是办公房。“销售给我宣传时,说的是商住两用房,怎么交房时变成办公房了呢?”

刘琪先生买了一套最大户型的。他说,为买这套房子,他把老家房子卖了,又向银行贷款。“看到他们宣传册里的房型和样板房,我们一家人都很满意。”他们很快下了定金,“签购房合同时,也没有细看条款,觉得肯定是商住房了。”由于这个项目目前还不能入住,他和父母、孩子仍租住在一间小房子里。

这几位业主都认为,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销售行为。“一开始宣传都是商住用房,现在不仅没法交房,连住房用途都变了。”

开发商

合同中写明为办公房

昨日,在殿前司法所的调解下,业主和开发商双方代表坐到了一起。开发商代表蔡女士表示,“买卖合同中,第二章写明了商品房基本情况,所占用地土地用途为办公,且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办公。我们会根据合同规定来履行义务,只要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我们都配合处理。”

就业主提到的是否存在虚假销售行为及后续协商方案,蔡女士表示,她要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后,再给予答复。除此之外,开发商代表并未做更多回应。

调解部门

会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殿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调解会了解了事件经过和双方诉求,“我们首先帮业主平复情绪,也让开发商尽快给出后续协商方案的答复时间表。”他们会密切关注这起纠纷的后续进展,汇总双方意见。双方如有需要,可再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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