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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海沧诞生

2018-06-30 08:30:48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邹玒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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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杨婧妍) 家住海沧的老王办喜事,在村里宴请乡亲。不小心菜变质了,一些村民吃坏了肚子。如果老王事先向街道报备集体聚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就可获得理赔。

日前,由厦门市海沧区食安办牵头组织海沧区各街道和中国人寿保险达成战略合作,统一为海沧辖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据悉,这是厦门市迄今第一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即日起,海沧辖区村民在举办各种集体聚餐(非经营性场所)时,只要事先向所在社区或街道办理登记报备手续,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后,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均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获得理赔。单次事故理赔金额高达1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需为海沧区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海沧区原农村户籍人口)。

记者了解到,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聚餐举办者及其街道工作人员或受害居民可第一时间向中国人寿保险报案。中国人寿保险会安排现场查勘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件(故)损失查勘并收取相关资料,协助办理理赔手续。理赔手续完整后,将在15日之内赔付理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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