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珺 通讯员 赖存昂)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委巡视一组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从2018年6月26日开始启动区委联动巡察暨第五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建设局开展集中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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