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 2018年5月,在湖里区殿前司法所上班期间,来所里调解的人一波接着一波,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热闹。原来,这一个月里,殿前司法所调解员同时调解处理了两起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纠纷。
在这两起纠纷中,调解员们采取先易后难、个体突破引发群体效应的方式,最终促使当事人签订了51份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和争端。
一份解约公告引发重重矛盾
今年4月中旬,一张解除租约的公告贴在了长岸路某商厦里。公告明确要求,与某投资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商户,必须在4月底前搬离该商厦。看到这公告,商厦内的近50家商户一头雾水:“租金都交了,怎么赶人了?”
原来,与商户签订租赁协议的公司,因公司股东间意见不合,致使拖欠整栋商厦租金,实际上已处于分崩离析状态。随后,商户们准备维权上访,甚至采取其他方式拒绝搬离等,与该公司矛盾一触即发。辖区民警获悉此情况,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通报。
殿前司法所接到纠纷信息报告后,派出调解员迅速介入,在与业主、某投资公司、商户代表取得联系后,约定一起到司法所进行面对面协商调解。
涉及问题矛盾重重
此事涉及商户众多,如不能尽快妥善处理,将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因此,殿前司法所在着手调解前,就已经让司法助理员邵火营等人做了大量的摸底工作,对纠纷的由来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
原来,因该投资公司拖欠业主租金近百万元,所以商厦业主已向其发出解约通知,并得到签收确认。同时,业主谈妥了新的承租户,已收取定金,并确定了入驻时间;而新的承租户明确提出,要重新装修,不与原来的商户续租。“业主着急将房子腾空交给下个承租户,若不能按时移交,自己就违约了。”更麻烦的是,整栋商厦还拖欠电费近2万元,随时可能被电业局断电。时值盛夏,若断了电,空调、电梯等无法使用,各方的矛盾将会进一步激化。
另一边,商户们也都很焦急,他们的租约大部分尚未到期。若要他们搬离,某投资公司涉及违约的赔偿、租金押金退还如何解决?某投资公司能否出来面对、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这些都是问题。此外,投资公司股东三人之间也在互相观望,推诿扯皮。
业主垫付方案获认可
面对上面这些问题,邵火营首先沟通说服某投资公司法人及大股东出来担责:“协议是你们公司跟商户们签的,商户是无辜受你们连累的,理应出来承担责任。”在调解员的劝说教育下,某投资公司终于答应商谈赔偿事宜,但同时表示因公司经营困难,目前也无法拿钱出来理赔。
鉴于此,调解员知道即便达成了解约理赔调解协议,然而无钱兑现,商户们也不会配合签订协议和搬离。如未能促使这些商户尽快搬离,业主自己也要面对因无法按时腾空交付下家新承租户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为此,调解员向业主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商户拿不到钱不配合搬离,你方恐怕也会成为违约方,每月损失也是二三十万元。”
就这样,调解员通过与三方沟通协商,提出了调解方案:业主先行垫付和缴清所拖欠电费,以避免停电造成混乱,并由其先行垫付商户们的解约赔偿款,之后再向该投资公司结算追偿。该调解方案得到某投资公司、业主、商户们的一致认可,三方同意签订调解协议。
共签订39份调解协议
与过去的调解不同,这份调解协议不是纠纷的终点,而是纠纷解决的开始。
该商厦内大部分商户租赁场地多为办公,装修投入不大,按合同约定拿到双倍违约赔偿金,基本愿意配合腾空搬离;而个别商户因投入装修较大或进行经营生产,要求理赔金额较大,一时无法商谈。鉴于此,调解员将商户理出清单分类,决定先易后难、个体突破引发群体效应,将有意愿配合搬离的商户先行约来签订调解协议,并在他们腾空清退房屋交付验收后,及时发放解约赔偿金。
商厦商户近50家,从材料审核到拟定调解方案,再到违约赔偿金发放,这是一项大工程;但调解员们耐心、细心的工作方式和态度,终于打动部分原本在观望的商户,他们纷纷主动到司法所配合签订协议。过去一个月内,这些情况各异的商户在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共签订了39份人民调解协议。业主代为垫付了违约赔偿金近63万余元,商户们也陆续有序按时搬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