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被放生到禹洲湿地公园后不知所终,周边居民报警求助
执法部门:放生行为须合法,造成损害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视频截图显示两人将蛇放生到溪水中。
厦门晚报讯(记者黄文水)19日,同安某网站的一条视频引发当地居民关注。据网友爆料,前几天有人在同安五显镇湿地公园的支流小溪放生两条蛇。湿地公园旁边就是居民区,居民对此表示担忧。
记者实地调查了解到,放生蛇的事件属实,提心吊胆的居民报警求助。不过,执法人员两次到现场抓捕,都没找到那两条蛇。据了解,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随意放生若造成人身伤害,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湿地公园周边就是居民区。黄文水摄
【走访】
居民漫步湿地公园
不知有蛇在此放生
记者从网上的视频中看到,两名放生者将两个网袋陆续打开,从袋中钻出了两条黑溜溜的蛇,蛇一进入溪水中,游动就十分迅速,很快游到了溪的对岸,不知所终。目测每条蛇的长度为80~100厘米。
19日中午,记者根据视频内容显示的参照物,来到位于禹洲湿地公园内的放生地点,这里溪水不算清澈,周边植被十分茂盛,分布着不少水生植物,即便有蛇,也不容易发现。现场可见市民在湿地公园漫步,记者询问,他们并不知道有人在这里将蛇放生。
记者从同安区水利局获悉,禹洲湿地公园规模不小,约4.5万平方米。通过东溪水流,禹洲湿地公园与五显湿地、梵梅湿地、古城湿地相连接,构成同安最大的湿地公园群,面积约43万平方米,周边分布着居民小区,平时很多居民会到湿地公园漫步、锻炼。
【物业】
抓到两条蛇,但不知是不是放生的那两条
湿地公园紧邻同安香溪里小区,不少居民看了视频后,表示担忧。居民小吴说:“放生本是件善事,可是放生的地点选错了就可能变成坏事了,将蛇放生在社区门口的湿地公园,真不知道放生的人是怎么想的。”居民小张认为,即使是无毒蛇,在人多的地方放生也不合适,一般人不会分辨,一见蛇就害怕,所以放生蛇要谨慎。
记者了解到,香溪里小区的禹洲物业这几天加强了保安巡逻,抓到了两条蛇,不过,并不确定抓到的蛇,是否就是放生的那两条蛇。前天,禹洲物业发布通知称,在湿地公园内放生蛇的当事人张某前天一早到物业服务中心说明情况,表示放生的是两条无毒的蛇,张某对由此引发居民恐慌而感到内疚并道歉。
即将放生的蛇。视频截图
【部门】
执法人员两次接到报警,但到场后不见蛇踪影
记者联系上同安区农林水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林玉坤介绍,6月17日,他们接到报警求助,称有人放生蛇。当天,执法大队派出野生动物救助人员赶到现场,但并没有找到放生的人,蛇也不知所终。19日上午,同安区农林水执法大队再次接到香溪里小区居民报警,称看到蛇爬到小区旁的慢行道上,执法人员再次赶到现场,但还是没抓到蛇。
林玉坤表示,放生者虽心存善念,但没有将蛇放生到指定的地点,影响到了小区居民。目前,同安五显派出所已介入了解情况。
【链接】
随意放生造成损害
要承担法律责任
执法部门介绍,2016年修订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据介绍,“放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市场上买的外来物种,如巴西龟或一些鱼类,这种放生是禁止的,而且还设定了罚责,对随意放生外来物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要给予刑罚处理;另一种是老百姓放生一些当地物种,同样不得随意放生,而且不能对当地生产、生活造成影响。这种放生要在科学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如果本地物种随意放生,如放生蛇造成人身伤害,或把人家饲养的动物咬死了,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