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小偷三次潜入超市不购物 专偷顾客财物被刑拘

2018-06-21 16:30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朱俊博通讯员张虹)一个月内,卢某三次潜入大卖场扒窃,不过他偷的不是商品,而是顾客的财物。当他第四次出手时,被警方抓获。记者近日从江头派出所了解到这起案件。

4月11日,市民陈女士在SM城市广场沃尔玛购物时,手机被人偷走。江头派出所介入调查,发现窃贼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经进一步摸排深挖,男子的身份浮出水面,此人是来自广西的卢某,有扒窃前科。不过此案发生后,卢某就消失了。

5月4日,卢某再次在SM城市广场沃尔玛现身,这次他从市民段女士的购物车中直接偷走挎包,里面有手机、现金,财物总计1.07万元。

“我们比对后发现,作案的还是卢某,4月10日,他在五缘湾的乐购万家超市也偷窃过一次。”民警说,卢某连续三次都在超市作案,估计他还会再次出现在超市,于是警方部署警力,在各大超市内蹲守,等待卢某现身。

6月8日晚上,在SM城市广场巡逻的民警发现了卢某,立即上前将其控制住,卢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卢某交代,他都是在超市的生鲜区和果蔬区寻找作案目标,趁对方不注意,偷走挎包或手机。

目前卢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市民,在人员密集的超市等场所购物时,务必保管好自身财物,尤其是手机、钱包等随时取用的物品,很容易被窃贼盯上,因此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财物损失。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