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3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邹玒)记者从厦门市总工会了解到,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已经启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每生将补助5000元。 记者了解到,补助对象为全总档案、市总工会地方档案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主要有以下2类:今年参加中考、高考,考入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的;往年参加中考、高考,考入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尚未毕业仍在就读的(不含休学中的)。 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限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主办,全日制办学模式的学校。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名单,详见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其中,新生入学给予助学金。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每生3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每生5000元。 困难职工子女在学期间还将给予助学金、助学奖励金。助学金发放对象为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在读生,给予资助2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专科生,给予资助3500元。助学奖励金则鼓励上一学年获得就读学校(含大学下设的学院、分校,不含年段或系、专业)颁发年度学业综合奖学金的困难职工子女,他们可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凭证给予资助相同数额的助学奖励金,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助学金与助学奖励金,按金额高者择一资助,不予累计。 相关链接 如何申请审批 (一)凡符合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2018年度工会“金秋助学”资金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职工户口簿全户页、本人页和助学对象页的复印件; 职工本人和助学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助学对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在校就学证明材料(学生证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获学校颁发上一学年奖学金的凭证等)。 注:(1)职工本人、助学对象的户口簿记载内容无法体现相互间的父母子女相应关系的,需提供职工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其他证明材料。(2)须提交的上述材料,均为一式1份;其中,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应提供受理申请的经办人员核对。 (二)基层工会于6月27日(星期三)前汇总助学申请材料,连同公示材料及公示现场照片(A4纸打印并加盖工会公章)及时向所在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工联会(产业工会)申报。申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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