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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法院发动群众力量 让“老赖”无处藏身

2018-06-12 08:20:40黄荣亮来源: 厦门网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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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

周末在家睡觉 “老赖”被带回法院

上周六上午,思明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法警集结、分配任务后,兵分五路,分赴岛内外15个地点,执行人员现场执行、调查现场、查封房产、张贴传票等。

当日中午11时许,其中一组法官和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湖里区的某小区,找到“老赖”方某的住处,法官敲门5分钟后,门才被打开。方某还在睡觉,法官给了他5分钟时间洗漱,之后将其带到思明法院,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据了解,2012年,方某与人合伙开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三方应共同承担1200万元的投资资金,但支付部分资金后,方某并未在约定时间内将余下的投资款付清,由此产生合同纠纷。方某的合伙人曾某将他告上法庭,思明法院于2013年12月2日做出民事判决,要求方某支付相应的投资资金,但方某并未履行。2014年7月,合伙人曾某向思明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方某支付违约金,方某仍未履行。

当天中午,方某被执行法官带回法院后,表示愿意履行,并给出还款方案。随后,合伙人曾某到现场接受和解,以方某现居住房房产作为执行担保。因为方某该套房产产权是夫妻双方共有,需事先征得方某妻子同意;方某妻子随后到法院,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提供房产做担保,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和解金额为408万元。

悬赏

提供“老赖”线索 举报人获万元奖金

“老赖”阙某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判处阙某与另一名借贷人偿还本金和利息38万余元。

2014年12月15日,申请执行人向思明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对方并未履行,该院随即查封阙某名下位于湖滨六里一套房产。

根据思明法院调查,执行期间,阙某仍然有入住星级酒店和高消费行为,于是对他发出拘留决定书,并传唤到庭。然而,阙某仍然不来法院处理,执行法官到阙某户籍地寻找,他已不在该处居住。

今年5月份,申请执行人请求思明法院发布悬赏公告,该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悬赏10000元,查找阙某的下落,申请执行人及其律师也在微信朋友圈里传播这一悬赏信息。

思明法院公布的举报电话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向执行法官举报了阙某的行踪。执行法官立即与法警赶往现场,通过物业人员进入阙某的住处,当场向阙某出示拘留决定书。在被送去拘留的路上,阙某才开始害怕,不断联系还款事宜。随后,阙某的家属及担保人赶来法院,先行还款10万元,并提出了还款方案。

目前,思明法院已经为提供线索的举报人支付了10000元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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