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郑锦阳)昨日,厦门高速交警发布“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5月16日16时多,杨某驾驶一辆泉州牌照的轻型货车,行驶在沈海高速公路(厦门往漳州方向)第四车道上。当其驶至靠近海沧互通匝道附近路段时,一辆原本行驶在第一车道的轿车突然往右侧变道,连续压过4条实线和导流线,欲从匝道下高速。为防止撞上该轿车,杨某紧急往右侧打方向盘,导致车辆在匝道处翻车并碰撞护栏,轿车则又继续往前行驶。而上述这一幕,被现场监控设备全程记录下来。轿车驾驶人杜某军,因在高速出口匝道附近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面临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距离高速公路出口3km、2km、1km、500m处,都设有出口预告标识,驾驶人应注意观察交通提示,选择正确的出口,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前提下,提前梯次变更到右侧出口车道。一旦错过出口,不要突然减速、停车、变道、倒车、逆行,应将继续前行,到下一出口再折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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