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五个同事搭便车司机被罚2900元 思明查处超员违法214起

2018-05-30 07:20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通讯员林慧敏)借朋友的车来开,不知号牌被遮挡,被记12分;摩托车违规上路还超员500%,被罚2900元……昨日,思明交警发布近期查处的几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据悉,本月,思明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万余起,其中,查处酒驾违法107起、超员违法214起、货车超载52起、涉牌涉证违法1130起。

借来的车号牌被遮挡

25日傍晚,莲前交警中队民警在环岛路观音山路段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尾部号牌被一块黄布遮挡着,立即指挥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据了解,该车驾驶员陈某于当天傍晚向朋友借车准备回家,行车前没检查车辆情况,未发现号牌被遮挡。民警依法对其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要求现场拆除遮挡物。

摩托超员5人违规上路

27日20时50分,开元交警中队在鹭江道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电动三轮车违法运载5人,穿行在鹭江道上,民警立即拦停。

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共6人,均为快递公司人员,因私交甚好,他们在工作结束后相约“搭便车”回程。

经查,该车为摩托车,而思明区禁止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车辆荷载1人,超员达500%;同时,驾驶人张某未考取驾驶资格,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对张某“驾驶营运客车、校车、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罚款1000元,记6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罚款3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三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罚款100元)、“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500元,记12分)开具现场处罚单,并扣留车辆。

6女生挤一辆共享汽车

27日16时,开元交警中队民警在鹭江道拦查到一辆厦门牌照的共享汽车,该车荷载5人,实际载了6人。

当事人陈某称,她们姐妹几个来厦游玩,不想分开坐车,以为多坐一人也没什么,没有意识到超员的危险。

现场,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营运客车、校车、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的违法行为开具罚单,共计罚款200元、记6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