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昨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抽检结果,有6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1、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宅村东宅里18号之8优粮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碱面(生产日期:2018年03月22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48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2、湖里区县后坂上社265号一楼第一间榕记饼店生产的冰绿豆饼(生产日期:2018年3月2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02 g/kg,标准规定为≤0.5 g/kg。 3、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下尾社新社路15号之二伍贤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年糕(生产日期:2018年3月30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3.2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4、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溪南社218号一楼千层页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豆干(生产日期:2018年04月0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5、集美区灌口镇李林村溪南社218号一楼千层页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豆皮(生产日期:2018年03月3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52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6、翔安区马巷镇五星路473号之5福月美立面制品加工店生产的碱面(生产日期:2018年04月0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3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消费者如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可以登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xmscjg.gov.cn/)或关注“食安厦门”官方微信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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